关于我们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2009年省政府机构改革时新组建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由原省信息产业厅、省工业交通办 公室及其管理的六个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和省国防科工办10个单位整合组建而成,是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机关内设20个 处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局,管理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联系陕西经济联合会。在各市设承担无线电管理职责的派出机构10个,杨凌示范 区设办事处。管理下属企事业单位26个。
其主要职责是:(一)提出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行业产业政策;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业设计;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
(三)监测分析全省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加强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研究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提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五)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 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政府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省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省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安全产业规划,促进安全产业健康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在陕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协调省内电信资源分配管理,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权限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承担全省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重要事项。
(十三)贯彻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工业、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执法。
(十四)负责原轻工、冶金、石化、机械、建材、纺织、医药等行业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办公家属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