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市严格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精准出台帮扶措施、持续创新服务方式,主动上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拿出“真金白银”解企业“燃眉之急”,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金融力量。
一是加快数字转型“速度”。建成“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即咸阳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一键式”融资供需对接。平台有效整合扶持政策、金融服务、征信信息等资源,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接地气”的定制化金融服务,让企业融资多走“网路”、少跑“马路”。为融资供需双方提供类“网络零售市场”的对接模式,银行作为“卖家”,将融资产品(服务)在平台发布;中小微企业作为“买家”既可直接选购融资产品(服务),又可发布个性化需求供银行“抢单”。平台自3月份上线以来已入驻金融机构25家,发布各类信贷产品97款(其中纯信用类贷款产品30款、其他贷款产品67款),注册企业370户,19户企业发布融资需求19笔、金额6200万元,在线成功融资9笔,发放贷款9笔、金额2991万元。
二是拓展金融服务“深度”。为推动企业用足用好各项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加大对停减产企业帮扶力度,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聘请335名金融行业专家作为全市企业金融辅导员。今年以来,开展金融辅导员“新春走一线”活动,组织全市金融辅导员下沉一线开展“三送一解”(送金融政策、送金融产品、送金融服务,帮企业解难题),深入企业了解经营发展状况、金融服务及融资需求情况,向企业宣讲金融扶持支持政策,听取企业对金融服务的意见建议,为企业量身提供“一对一”精准化、全方位金融服务,为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持续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强化激励引导“力度”。积极落实“五个机制”“五项公示”等政策要求,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坚持每年考核评比金融机构,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程度突出的通报表扬并给予财政奖补,2022年一次性向金融机构发放奖补资金360万元,进一步激励全市金融机构在支持重大项目、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积极性。
四是巩固各项服务“制度”。定期召开金融联席会,研究分析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定期举行项目推介会,今年以来,共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433个,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领域,向金融机构推介12个技术改造项目和46个专精特新企业(含9户小巨人企业)7.3亿元融资需求,主要包括制造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食品卫生行业。定期举行银企对接会,市县两级共组织银企对接大会11场,金融机构与企业达成贷款合作意向113个,涉及信贷资金总额105.7亿元。
五是释放减费让利“温度”。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着力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对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再贷款13亿元,累计办理再贴现17.83亿元。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持4家法人机构向普惠小微企业扩大贷款发放2.89亿元,平均利率5.92%,较年初下降0.31个百分点。督促金融机构加大LPR(贷款基准利率)在新发放贷款定价中的运用,引导贷款利率持续下降,今年以来,累计承担或减免信贷相关费用108.15万元,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六是提升惠企政策“精度”。为保障各项金融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的通知》(即咸阳市金融十条)等十余份稳企纾困政策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做到应续尽续、无还本续贷,或给予展期安排,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缓贷。同时根据《咸阳市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有关内容,安排5000万元资金对金融机构进行专项奖励,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落实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用好中央再贷款贴息工具等,确保中小微企业拿到更加优惠的信贷资金。
七是扩大窗口服务“广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央行“金融23条”,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市县两级同步挂牌“四贷促进”(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贷)金融服务站,旨在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具备融资信息收集、业务衔接沟通、政策宣传解读、金融知识指导等综合性功能。市级“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各自辖区内金融机构营业窗口挂牌设立,配备专业值守人员,为企业提供开设、印章刻制、办税、社保、金融等一站式服务,此举将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