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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这些注意事项要牢记

        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2-11-20 11:10


        本报记者 杨静

        二十条优化措施中要求“在居家隔离期间要赋码管理,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严格做到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及时核酸检测等要求。”这些调整和要求更加凸显了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重要性,两者有哪些区别和注意事项?11月18日,记者采访了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党双锁。

        党双锁说:“居家隔离主要针对感染风险较高的人群,如完成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和集中隔离后的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以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的人员等。这里有一点要明确,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要实行集中隔离;而居家健康监测是针对感染风险较低的人群,如治愈出院患者和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

        居家隔离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党双锁建议,在隔离场所方面,居家隔离人员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房屋里一间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同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居家隔离人员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根据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并将监测、检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任何异常症状者,经社区核实,并收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可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人员的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还要一并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陪护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与居家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要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根据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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