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新闻>联动 > 部门

        【省财政厅】出实招求实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9-21 06:23

        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省财政厅主动作为,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落实基本救助用实劲。省财政厅持续支持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确保应保尽保。

        加大临时救助求实效。省财政厅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按程序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支持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不超过当地3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启动临时补贴出实招。省财政厅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每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30%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自今年9月至明年3月,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孤儿等群体基础上,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两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保障范围;将现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降低为3.0%;通过发放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加强资金监管发实力。省财政厅将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全面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利民,涉及到人到户资金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有力保障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强化救助资金监管,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补助。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已下达各市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4亿元,预计2022年全省各级财政支出达100亿元,为全省129万城乡低保对象、13万城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保障。(记者:苏怡)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