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苏新泉介绍陕西省收费清理改革工作情况
来源: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4-13 11:01
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10时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苏新泉介绍陕西省收费清理改革工作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欢迎各位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代表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工信厅、省民政厅,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们的支持和宣传,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先就去年以来我省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随后,我们四个部门的同志,将根据职责分工,回答大家的提问。
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也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
2015年,按照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我们四个厅局联合组成收费清理改革组,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任务是:推进全省收费清理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重点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推动普遍性降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收费,是收费清理改革的重点。去年以来,我们严格立项审批,不断加大收费、基金清理力度,取消、停征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一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收费标准,有效推动了普遍性降费。
一是严格立项审批。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必须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中、省两级审批,政府性基金由中央审批。2015年以来,我省严把收费立项审批关,没有新设立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是认真清理整顿。2015年以来,我省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和停征的收费、基金政策,先后对涉企收费、涉煤收费、涉及稀土钨钼收费以及进出口环节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取消和停征了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8.8亿元;对小微企业免征土地登记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过10亿元。最近,我们按照中央要求,取消了价格调节基金,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两项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减轻企业负担1.5亿元。以上三项共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多亿元。
经过清理,目前,我省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89项(其中:中央批准设立的73项、省级批准设立的16项)、政府性基金16项,是全国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企业和社会负担明显减轻,投资环境不断改善。
二、坚决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推进市场化改革
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有关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提供经营服务收取的费用,大多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场决定、放管结合”的原则,坚决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不断推进收费市场化改革。
一是清理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摸清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底子,是清理收费的关键。2015年,省编办牵头对全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保留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等54项服务事项。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初,我们开始组织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清理的基本原则是,已经确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对于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收费管理。其中,对于市场竞争充分的,要全部推向市场;对于垄断性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由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收费,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总之,中介服务机构要与审批部门彻底脱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二是放开20项专业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近年来,我省先后将会计师事务所等15项服务价格全部放开。2015年,我们又全面放开了建设项目中的5项专业服务价格,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竞争。此次放开价格后,我省建设项目服务价格将完全由市场决定。今后,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服务市场价格的监管,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按照中央要求,2015年,我们将全省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考试费标准核定权限全部下放省级考试单位,收取标准由考试单位按照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不再上报审核。但是,不审核绝不是撒手不管,省级考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社会团体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一是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根据《陕西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安排,从年初开始,我省先行在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国资委、住建厅、民政厅等6个部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五分离、五规范”要求(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二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和接受社会捐赠行为。在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之初,我们就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作出承诺,经营服务性收费要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捐赠,必须坚持自愿和无偿原则,同时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禁止强行或变相摊派。否则,不予年审或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严格行业协会、商会票据管理。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严格票据验旧领新制度,实现“以票控费,源头监管”。
四、实行清单制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一方面,对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2015年,我们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先后编制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清单外的收费一律停止执行,企业有权拒交。下一步,我们还将编制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实现收费目录清单全覆盖,实行动态化管理,同时将收费清单和乱收费举报电话在省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2015年,我们通过实地检查和市县自查等方式,对全省收费清单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部分县区落实清单制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共取消了瓦斯鉴定费等5项市县政府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对群众举报的两项省级部门收费进行了规范。今后,我们还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收费清理改革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群策群力,常抓不懈,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实现“追赶超越”目标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殷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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